银行未经储户同意,擅自将存款改为理财,是否会违法呢?
银行存款变保险是保险业销售误导,最常见的银保误导。因为绝大多数消费者对银行充满信任,所以在具体操作中会降低警惕。而这种银保误导性也充分发挥了这一特点,比如将保险包装成银行的金融产品,说收益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提前取款也没有损失。投资和财务管理也有专业知识!特别是像存款和保险一样,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比如存款、保本担保、受存款制度保护、非常安全、流动性很好、自愿存取等等!保险理财产品相对安全,预期回报可能高于存款利息,但波动较大,不要做出硬性承诺,同时分红等,没有具体的标准,也不许承诺,而且条款非常复杂,很多投资者难以理解,或者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放弃了个人的知情权,而轻信一方,导致一些不愉快的后果!
众所周知,银行是最安全的,但如果储户的存款被他人欺诈,损失将由储户承担还是由银行承担?储律师从一个案例中为大家分析了储户存款的引入由谁来负责的知识。
2014年6月,当香港因购房而被要求提取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通知香港存折已被取消,存款已被取走。经核实,存折已于2013年2月19日遗失并被他人注销,新存折已被更换。孔庆东认为自己从未电请过存折销户和补发业务,工行非法处理了自己存折的丢失,补发业务导致自己的存款被他人取走,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工行赔偿其经济损失。到银行办理存折众所周遗失、变更手续和取款业务,因为原告不会填写清单,身份证将交给周某,由周某代为办理挂失相关手续。原来,被告双方都反对,意见不一,双方都声称对方说的都是谎言。
保护储蓄存款的安全是储蓄机构的义务,储蓄机构在办理挂失业务和提取存款时,应当按照法定和约定的程序和流程操作,认真核实保管义务。被告银行未能提交任何支持其辩护的证据,而其提交的个人客户业务申请丢失。
诉请存折的遗失业务实际上是由周办理的,虽然银行已经对某个人和周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网络核实,但是周并没有在申请书上填写和签署代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但是银行知道存折是代表第三方办理的,但是没有认真履行注意义务。申请银行打印部分和客户填写的遗失方式均正式遗失,处理结果部分为“本人用本人的身份证办理补发手续,密码挂失"字样。工行密码丢失不符合存款(单)丢失操作规范,该行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