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场所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主要体检项目
1.一般检查(基础体检)
2.内外科
3.甲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AV)
4.戊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EV)
5.沙门菌、志贺菌培养及鉴定
6.胸片
注意事项
•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