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体育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2024-12-14 11:01:58 体育 facai369

各县(市、区)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温州市体育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温州市体育局机关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为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和《浙江省体育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文书保管期限》,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要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参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有领导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相互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科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原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日起施行。

局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办公室

1、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等政策性文件;(永久)

2、局党组会议、局长会议、局长专题会议纪要;(永久)

3、市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市直属单位年度计划、总结;(永久)

4、负责起草的局领导重要讲话、报告等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5、归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市政系委员会提案等文件材料;(永久)

6、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的专题报告;(永久)

7、温州市体育代表团参加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的请示、批复、庆功表彰相关的文件材料;(永久)

8、本市承办的大型国际国内赛事和本市组织举办的全市性综合运动会的申办请示、批复,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标、会徽、会旗设计,开、闭幕式议程、主持词、致词等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9、上级领导在温州考察体育工作期间的重要讲话、批示、题词,接待计划、日程安排、声像资料等相关材料;(永久)

10、体育大事记、《温州体育信息》等相关资料;(永久)

11、全市体育工作会议文件材料;(30年)

12、大型体育活动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相关资料;(30年)

13、局领导以及各处室进行调查研究形成的材料;(30年)

14、重要电话记录、经办的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的相关材料;(30年)

15、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公文办理规定、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30年)

16、反映本局重要活动的声像材料;(30年)

17、重要的信访案件材料;(30年)

18、上级、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19、局机关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20、公务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事调配、人员招聘及录用、考核方面的文件材料;

21、公务员离退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22、干部人事信息管理及统计工作报表材料;(永久)

23、市人大、市政协体育代表、委员换届推荐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24、市优秀运动员招收、退役相关的文件材料;(永久)

25、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及有关人员的表彰、奖励等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26、对局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30年)

27、局机关与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方面的文件;(30年)

28、公务员教育、培训等相关文件材料;(30年)

29、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政审工作的相关材料;(30年)

30、大型体育活动安全保卫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材料;(30年)

31、全市体育系统干部培训教育计划、方案、报告等文件材料。

二、规划财务处

1、全市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永久)

2、全市体育事业综合统计年报表;(永久)

3、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设施标准的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4、局系统基本建设的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5、局系统重大工程项目的审核立项、申报及监督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6、局机关内部财务制度、会议核算办法等文件材料;(永久)

7、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审批(核准、核销)、管理等文件材料;(永久)

8、市体育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的文件材料;(永久)

9、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文件;(30年)

10、全市体育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的申请、核拨、监督管理方面的文件;(30年)

11、转发体育总局有关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财税税务等方面的文件材料;(30年)

12、全市体育彩票管理工作会议材料。(10年)

三、群众体育处

1、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关于表彰群众体育先进,命名体育强县、强镇(乡)等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2、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永久)

3、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等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4、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管理办法、规定、规章制度;(永久)

5、省体育局、市体育局公布的社会指导员等级称号的文件;(永久)

6、全市社会体育类(市级)比赛成绩册、秩序册;(30年)

7、全市社会健身气功业务管理的相关文件材料;(30年)

8、全市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材料。(10年)

四、训练竞赛处 

1、温州市优秀队参加国际、国内体育比赛成绩(年度)统计表;(永久)

2、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授予运动员、裁判员等级称号的文件;(永久)

3、全市体育竞赛和业务训练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永久)

4、全市竞技体育项目设置、重点布局和后备人才培养的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5、市、县有关部门承办的国际性赛事、全国性赛事的成绩册、秩序册及相关资料;(永久)

6、全市年度体育单项竞赛的成绩册、秩序册;

7、全市各运动项目裁判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文件材料;(30年)

8、全市竞赛训练工作会议材料。(10年)

四、法规产业处

1、研究提出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培育和开发体育产业市场工作中形成的相关文件材料;(永久)

2、全市体育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文件材料;(30年)

3、全市体育场馆(池)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30年)

4、全市体育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的文件材料;(10年)

5、全市体育产业工作会议资料。(10年)

五、体总秘书处

1、全市体育单项协会成立批复,体育单项协会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章程、委员名单;(永久)

2、体育总会、体育单项协会换届推荐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3、召开各单项体育协会年会等会议材料。(10年)

六、机关党委

1、局系统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文件材料;(永久)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等工作的文件材料;(永久)

3、局系统党内统计年报表,团干部情况统计年报表,党员名册、团员名册;(永久)

4、局机关党委、工会、团委代表大会会议材料;(永久)

5、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教育方面的文件材料。(30年)


温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