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 · 集资
随着经济和科技发展,数字货币、区块链、元宇宙等新词汇闯入人们视野,但同时也有犯罪分子处心积虑伪装新骗局,骗取群众钱财。近日,重庆綦江法院就审结一起多人涉案的非法集资案件。
01.
案件详情
2021年9月,被告人杨某甲提议用投资虚拟币返利的模式来筹集资金,并与袁某、犹某等人一起商议,共同出资6万元,由杨某甲在网上购买APP,并对外宣称APP里面的“U币”可以在网上交易流通并获得收益,由此吸引投资人成为会员并购买“U币”,同时被告人将租赁的门面发展成为据点,通过讲课、宣传、培训等手段发展会员,以“击鼓传花资金盘”方式,引诱大量中老年人员参与,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后因资金崩盘,杨某甲关闭APP,投资人无法兑现U币,造成投资人上千万元损失。
02.
案件处理
綦江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处主犯杨某甲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判处主犯袁某有期徒刑八年,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犹某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傅某、杨某乙、马某、王某、华某、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
杨某甲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nd
原标题:《以“U币”买卖集资诈骗,9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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