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呈现科目及分值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口语测试)、物理90分、化学60分、历史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共750分。
等级呈现科目及比例
物理、化学和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设A、B、C、D四个等级,并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5%、D等级控制在5%左右。
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笔试、闭卷方式。
物理、化学合卷,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英语学科实行听力与笔试、闭卷相结合的方式;
体育与健康学科实行学校表现、必考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现场考试和过程性考查相结合方式。
物理、化学和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的考试标准、方式由各市(州)自行确定,生物、地理为合卷。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将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于2018年,在贵阳、遵义两市从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改革试点,2021年在全省全面实施。
语文等13科纳入考试科目
《意见》指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13科纳入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其他内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采取开放式、探究性内容考查学生的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
综合素质评价将用于中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安排在学年末举行,在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
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考试原则上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其他科目在课程结束时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州)按照省统一要求制定。
《意见》提出将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将用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参考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内容。
学校应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五个方面进行评定。评定在过程记录与分项测评基础上,采用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家长评相结合,各按一定权重比例合成,确定等级,公示审核后形成档案用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参考依据。
贵阳遵义2018年率先试点
《意见》指出,招生录取将严格合理编制招生计划、落实配额生比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等四个类别,省教育厅将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根据《意见》,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统一报名时间、统一考试时间。各市(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网上阅卷、统一时间段网上录取,进行阳光招生。
根据《意见》,2018年将在贵阳市和遵义市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中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试点以外的其他地区,继续按照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2021年在全省全面实施。试点地区将重点从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重要参考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