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问】单位每年安排健康体检,但劳动者离职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后患有职业病,单位是否应赔偿?

2024-12-17 12:27:42 体育赛事 facai369

【每日一问】单位每年安排健康体检,但劳动者离职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后患有职业病,单位是否应赔偿?

点击上方蓝字获取更多法律知识 劳动者2017年入职,岗位接触粉尘。公司每年安排健康体检,结果均无异常。2020年1月,劳动者不辞而别,公司催告返岗无果后,按旷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做离职前健康检查。2022年4月,劳动者被检查出患有职业病,其举证在离开公司后脱离粉尘工作,能否向公司主张赔偿? 一、劳动者经催告未返岗,即使未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仍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能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旷工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属于第四十二条所述范畴。因此我们认为单位在解除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可以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更为严格,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一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我们认为即使劳动者旷工,单位也要尽到告知劳动者离岗体检的义务,并保存相关证据。 二、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特定情况下,可向原单位主张赔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劳动者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属于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其所在机构立场,亦不应当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