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策中心和华策影视华策影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2024-12-17 17:36:58 体育赛事 facai369

华策中心和华策影视华策影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基于公司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在实践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规定,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证券投资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证券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基于公司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配合公司产业布局,适时使用自有资金针对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上下游或相关行业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助推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额度 证券投资额度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含本数)。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在实践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规定,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证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权)认购、证券(含股票、基金、债券等)二级市场交易等。 4、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5、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适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资金状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证券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防范风险 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根据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现金流的情况,公司合理安排投资资金。 (3)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团队,投资前进行充分调研及分析论证,以降低投资风险。或在必要时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提交管理层审阅。投资部只能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确定的投资规模和可承受风险限额内进行证券投资具体运作。 (4)公司专门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确保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确保证券投资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 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切实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同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5)投资后将持续跟踪投资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资本市场表现等,并建立内部评级及报告机制,进行阶段性检视与汇报,实现动态管理投资价值与风险,阶段性检视报告将定期报送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投资部指派专人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6)证券投资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证券投资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证券投资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严禁出借证券投资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严禁以个人名义从证券投资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严禁从证券投资账户中提取现金。 (7)证券投资类别、资金的统计由财务管理中心指定专人执行,并与资金管理人员(证券投资专户管理人与公司资金管理人不应为同一人)及时对账,对账情况要有相应记录及财务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