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开渠道查询,获悉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针织”)股权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基本情况
注:经公开渠道查询,获悉本次财产保全金额为2,646万元。
二、与本次新增公司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有关的涉诉事项
本次公司持有的棒杰针织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沪0101民初20357号],申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具体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上述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正积极协调,妥善处置该事项,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消除风险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本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项,与申请冻结方进行和解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被冻结股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本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所申请诉前保全财产的整体价值明显高于保全裁定载明金额,公司不排除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出保全异议的可能,争取对法院超标查封、冻结的部分公司资产申请解除冻结,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