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移民政策文件明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解读→

2024-12-19 23:13:32 体育赛事 facai369

海南生态移民政策文件明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解读→

12月13日 “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第二十三场)——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专场举办 发布会现场。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曹志 摄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台《条例》 将为海南自贸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在法治轨道上实施提供依据 也将为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总体规划总督察贾文涛介绍,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事关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实施,事关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分为总则、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七十条。 《条例》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规定下级规划应当服从上级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应当服从总体规划;明确总体规划包括省、市县和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分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和特定区域详细规划等类型。 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面,《条例》明确用途管制的依据和措施,规定经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是分区分类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明确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和海洋发展区等功能分区的主导功能,以及鼓励性和禁止性的管制要求;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特殊空间利用分别提出不同的用途管制要求。 《条例》将规划实施分为资源利用和项目建设两类;明确农用地、未利用地、海域、无居民海岛和矿产资源等应当分别按照规划用途、批复文件或出让合同、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资源利用;明确通过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加强规划管控;不再单独核发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并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明确建设项目可以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和豁免制度。 《条例》规定在不突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布局进行调整和局部优化;规定在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将未利用地、其他农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等非耕地规划为补充耕地来源;规定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整治区域建设用地面积不增加的前提下,可以对零星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进行布局优化。 《条例》通过构建全周期全链条的规划管理机制,实现国土空间智慧治理,要求政府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更新等重大项目列入清单并与平台衔接,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规划强制性内容传导、审批内容落实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预警。 海南对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实行告知承诺制 如何通过立法推动制度集成创新? 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崇高介绍,海南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域范围内的空间规划合一工作,形成一张“规划蓝图”,率先建立了对所有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的制度,率先建立了常态化、实时化的规划督察机制。 《条例》全面总结了“多规合一”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将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和实施实践中形成的制度创新上升为立法层面,为构建全域全要素全周期全体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在简化审批程序等多方面 进行了创新和突破 助力海南营商环境的优化 • 在工程建设用地许可阶段,以往建设单位在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已经明确规划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条例》规定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土地供应前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并根据土地供应方式的不同,在空间准入意见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合同中明确规划条件,从而取消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环节。 •《条例》简化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核发程序,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出具空间准入意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条例》还推行告知承诺和豁免制度,规定有关部门可以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对不影响安全管理要求且不影响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微更新等工程建设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实行豁免的无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条例》还在探索推行注册规划师个人执业等方面做了创新性规定。 海南将充分保障 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孟维华表示,《条例》为海南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 提出在不突破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重要指标,并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全省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进行审批并纳入海南省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动态更新等工作机制,充分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空间需求。 •《条例》明确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的规定,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并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规划成果进行动态维护。 在新旧详细规划的工作衔接上,海南将全面开展详规单元划分和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估工作,从符合性、支撑性、实施性三大维度若干要素进行评估,分析已编控规与“三区三线”、原土地权属等的冲突矛盾,根据评估结果,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在尚未完成详规单元划分前,可按现有规定编制和审批规划,确保在新旧详细规划过渡期内,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不断档。 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面,海南将积极推进用途管制审批改革,并进一步简化用途管制审批许可,通过开展资源要素保障攻坚战,加强政策集成供给、下沉基层“督帮服”、跟踪保障重大项目、规范高效审批,完善资源要素保障机制。 在执法方面,海南探索实行市县“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目前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行为的查处也已经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由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 《条例》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采取责令停止建设,并分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两种情形进行处罚。下一步,海南将编制出台《拆除违法建筑案件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拆违案件办理,遏制违建高发势头。 原标题:《明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解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