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美国绿卡后,虽然移民局没有明确规定有移民监,但是美国绿卡持有人需要每半年登陆一次美国,才能继续维持自己的绿卡。
如果绿卡持有人在拿到绿卡后有急事需要离开美国超过180天以上 ,需要提前申请回美证。
首先如果你长时间离开美国想继续维持绿卡,你需要和美国有着强关联性。例如你在美国有自己的房子地址、报税、缴纳社会保险、在美国有自己的社交圈、有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等。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或子女在美国长期居住(必须有明确的资料可以证明):最好在美国有房产,交水费、电费单、银行账户、美国驾照、银行卡、手机号、超市会员卡、公司报税记录、工资单等。
绿卡持有者有这种情况也一定要及时更新自己的生活状态,例如结婚或离婚,就需要及时通知移民局。否则,如果移民局发现绿卡持有者的移民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也可能会撤销其绿卡。
美国绿卡持有人不要有以下行为
一、离开美国过久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者将不能再使用其绿卡入境,而一些移民认为,只要至少每年回一次美国,便可在居住于其他国家的同时维持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一想法是错误的。
即使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的时间在六个月至一年之间,但若有证据显示其无意将美国当成永久的家,那么其绿卡也可能作废。
若确有重要事项耽误返美时间,绿卡持有者可准备好证明理由的文件,向移民局进行解释。同时,如果绿卡持有者打算离开美国超过12个月,应该在离境前提交I-131表格申请回美证(reentrypermit,即再入境许可),有效期为两年。
离开美国时间不超过两年的绿卡持有者在返美入关时,应出示再入境许可而非签证或绿卡。但是持有回美证仅是其短暂离境后返美的最有利证明,并不能保证其将被允许入境美国。因此,指南提醒绿卡持有者,切莫离美时间过长。
二、福利欺诈
非法使用政府福利,如不符合条件却申请使用,或收入变动未及时通知政府而继续领取福利,都可能成为被驱逐的依据。
三、隐瞒收入
美国国税局规定,海外账户若超过1万美元需申报。
未申报海外收入,如养老金,尤其是当同时领取美国社会福利时,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若通过欺诈手段从联邦获取超过5000美元,可能被判入狱,超过6个月监禁可能导致绿卡被吊销。
四、欺诈补助
美国医保和医助系统每年因欺诈损失巨额资金。
根据医疗诈欺法,涉及健保欺诈的行为可导致长达十年的监禁和高额罚金,非公民可能因此失去居留权。
除了上述行为,美国政府还制定了多项措施应对欺诈行为,涉事者可能面临多重罪名指控。
如福利欺诈、重大盗窃、提供错误信息等,一旦罪名成立,可能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绿卡持有者可能被剥夺绿卡并被遣送回国。
不过,美国对于上诉行为的严惩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一个国家出台各种福利政策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帮助到真正有需要的人,而不是全部集中都在小部分人手里。
只要是不涉嫌欺诈,美国绿卡还是能牢牢抓在申请人手里。
比起担心绿卡保留问题,很多人目前面临的更多还是如何拿一张绿卡,不然所有的一切假设都不成立。
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移民政策十分成熟,所以只要符合条件获批不成问题。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因为其周期短、过程易、费用低、名额分配充足、排期短、没有语言要求、没有学历要求、没有投资要求、没有年龄限制、无需雇主、一人移民全家拿绿卡的特点,一跃成为移民美国的最佳移民方式。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条件
条件一、申请人如果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即可申请EB-1A。
条件二、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满足以下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项及以上,来证明在某一专业领域内的杰出能力与成就,即“十选三”标准:
01) 在业内获得过国家级别或国际性奖项
02) 因个人杰出资质而成为专业协会会员
03) 被专业或主流媒体报道
04) 评审同行的作品
05) 在业内做出重大原创贡献
06)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07) 举办个人作品展览、展示
08) 在知名机构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09) 获得远超同行的高薪
10) 在艺术相关活动中获得商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