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单人保”政策。在按户施保的基础上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和一、二级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单独纳入低保,提高保障的针对性。截至目前,宿迁市共有单人保1.63万人,其中残疾人9523人,大重病患者6777人。
二是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出台《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一事一议”工作的通知》,对暂不符合现有政策规定但确实存在特殊困难、如不予救助可能存在冲击社会底线风险的特殊情况,通过“一事一议”规范程序进行办理。截至目前,宿迁市48名困难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三是落实“渐退缓退”政策。对就业创业等使得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自收入发生变动起一定期限内保留低保待遇,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低保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的,可视情延长缓退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宿迁市共有298名困难群众被纳入渐退缓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