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游泳(含公开水域游泳)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获得国家体育总局初级教练员证书须先获得中国游泳协会中级游泳教员证书。为此,为做好游泳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游泳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及群众性游泳活动健康、安全、有序地开展,保障后续中国游泳协会中级游泳教员及总局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的顺利进行,我中心将于2024年11月14至11月18日在广东深圳举办中国游泳协会游泳初级教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
培训组
游泳中心2人
讲师:高 捷(北京体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武山(广州体育学院,教授)
马吉光(上海体育大学,教授)
葛 煜(北京体育大学,讲师,博士)
其他培训工作人员作为培训班辅导员。
二
日程安排和内容
(一)日程安排
2024年11月14日报到,2024年11月15日至17日理论、实践、考核,2024年11月18日离会。
(二)培训内容
1、游泳基础训练原则与方法;
2、游泳陆上体能训练基本方法;
3、现代游泳技术与发展趋势;
4、游泳教学基本原则与方法。
三
报名条件
(一)全国各省、市(区)、县中小学游泳教师、教练员;
(二)全国各地方相关基层业余游泳队及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教练员,从事儿童和青少年游泳教育培训的教练员和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大学在校学生(游泳相关专业),从事过游泳训练的游泳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加培训者应具备游标准泳姿100米混合泳的游泳水平。
四
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加培训者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住房预定表(附件2),于11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快递邮寄至承办单位(邮编:518000,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深圳游泳跳水馆主馆二楼水上运动协会办公室;联系人:程先哲,手机:13316438587(微信同号)。
2、逾期报名者不予安排培训,如网上报名和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3、本次报名人数为120人。
(二)报到
1、请参加培训者于11月14日15:00前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鹏威酒店报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15号鹏威大厦1楼)。
2、请参加培训者自备正规泳衣和泳帽,报到后将进行游泳水平测试。
五
经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参加培训者食宿和交通费、资料费自理。
(二)参加培训者需缴纳食宿费(含酒店双人合住房费、餐费、学习资料及资料、培训场地)等费用每人每天500元,按4天计算。如有单住大床房需补房差价每人每天180元,按4天计算,单间大床房数量有限,订满为止。
(三)参加培训者缴纳保险费25元/人。
(四)请参加培训人员将食宿费、保险费于11月5日前汇至指定账户。
1、转账时务必备注“全国初级游泳教员培训报名+姓名”。
汇款方式:深圳市美育国际会展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梅林支行
2、本次培训班不办理退费手续。
3、如开发票,必须提供发票详细信息(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六
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者自备水上、陆上装备。
(二)请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到时提供两张2寸白底照片。
(三)培训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全国初级游泳教员证书》。
(四)请承办单位做好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报名表
2、住房预定表
3、培训班日程
4、考核要求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