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学生心理健康干预矫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12-2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1150808708@qq.com)进行登记,同时提交一份WORD版登记表,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登记成功后免费领取一套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L-SZS【招】字-2024005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学生心理健康干预矫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备注
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学生心理健康干预矫治服务项目
心理健康档案
社会服务
以实际发生次数核算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00元/人
付款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服务类别次数结算
心理测评
量表评估
100元/份
绘画评估
110元/份
个案咨询
150元/小时
心理团辅
150元/小时
专题讲座
430元/小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执行。 (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7)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投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12-2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1150808708@qq.com)进行登记,同时提交一份WORD版登记表,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登记成功后免费领取一套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前进南路604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前进南路604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 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学
地址:平罗县崇岗镇110国道沙湖路口东300米
联系方式:任杰 13895357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前进南路604号
联系方式:吴玉艳0952-2826971/15109623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玉艳
电 话: 151096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