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表彰我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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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表彰我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南水北调办关于评选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郑人社奖[2012]62号),拟推荐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自2012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共7天) 二、表彰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落实移民迁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移民安置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运转高效,领导力量、工作力量、配套措施全部到位。 2、科学制定迁安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全力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了移民实施规划编制、安置对接、新村建设、移民搬迁、生产用地调整、后续帮扶、生产发展等各项移民安置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3、严格执行移民政策,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解决移民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搞好移民帮扶,安置质量较高,安置效果较好,实现了“平安、和谐、顺利搬迁”目标,移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社会治安稳定。 4、各项移民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扎实。支持移民、服务移民的氛围浓厚,形象良好。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悟高;牢记共产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意识强;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纪违规现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勤奋努力,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扎实认真,移民工作成绩突出;熟悉有关移民安置方面的政策法规,业务水平高,从事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工作一年以上。 4、坚守岗位,冲锋在前,不计工作艰辛、不计个人得失,不畏困难、不怕吃苦,全身心投入移民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5、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情系移民,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疑难,受到移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公示名单 (一)先进集体(51个) 1、先进县市(3个):中牟县政府、新郑市政府、荥阳市政府; 2、先进单位(33个):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建委、市计生委、市交运委、市扶贫办、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信访局、市地税局、市粮食局、市南水北调办(移民办)、郑州电视台、郑州日报社、郑州广播电台、中州大学、中牟县移民局、新郑市南水北调移民局、荥阳市移民局; 3、先进乡镇(15个):中牟县分别刘集镇、官渡镇、狼城岗镇、万滩镇、雁鸣湖镇、大孟镇;新郑市郭店镇、薛店镇、梨河镇、和庄镇、八千镇;荥阳市广武镇、高村乡、王村镇、城关乡; (二)先进个人(150名) 1、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30名)市委办公厅:魏银普、葛永锋;市政府办公厅:王明太、王永平;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刘玉钊、许彦鸣,督察组:秦月琴、何晓波,协调组:张莹,建设组:吴平、王志伟、校风岭、李玉山、李洲平;宣传组:樊勇、许萍、彭亚军、刘俊礼、王鸣政;市南水北调办(移民办):张向奥、张巧新、魏志乾、景建国、王予军、王铁亮、申振营、屈云萍、卜令庆、王粉菊、秦海敏; 2、市直有关单位(26名),市委组织部何莉莉、市委宣传部贾书亚、文明办汤理科、扶贫办牛晓军、交运委张建林、农委林全峰、建委陈恩军、教育局徐平、公安局冯建坤、民政局陈宗炜、司法局陈文军、人社局李照慧、国土局郭铁生、环保局周建民、水务局卢守富、林业局王珠娜、文广新局齐新民、卫生局顾建钦、计生委刘鸿、体育局张枫云、粮食局慎志方、信访局朱卫华、畜牧局宋云清、财政局李文伟、地税局曹军岭、中州大学李绍环; 3、有关县(市)中牟县:杨福平、徐相锋、楚惠东、李芳、杨书立、张胜利、牛健、程伟刚、吕少先、黄刘建、衡志学、李昭、姬贤杰、乔进京、王保欣、魏刘萍、段国喜、卢志刚、马国彦、杨国顺、王登科、李绍然、戴留军、肖秀立、王艳刚、马爱国、张建民、马志勇、段连增、於红太、吴全慧、罗振华、马书强、王贵明、黄德鑫、张建斌、刘振远、林爱民、杜胜举、王红军、苗三军、曹清枝、王凤军、张新杰、张清立、黄耀杰 新郑市:吴忠华、王广国、刘仲利、李志强、王建民、李俊岭、穆明池、贺忠献、冯程志、王广民、沈玉宝、牛志刚、闵献红、赵治国、赵东伟、肖仁义、高红伟、马绍敏、王建平、周广亮、刘奎志、乔小伟、齐光辉、李贵民 荥阳市:马锁文、袁三军、滕飞、王智明、任元仓、杨国强、张舒春、张福龙、孙德林、王友伦、张骅、巴西振、王玉荣、张保中、马朝阳、马鸿超、黄立峰、许元甲、任齐伟、沈青峰、冯金玲、付书敏、王予新、禹涛 四、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不符合公示表彰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和口头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书面意见可直接投放市南水北调办(移民办)在五楼设置的意见箱内,口头意见可直接向领导反映或向市南水北调办(移民办)综合处电话反映。 五、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反映情况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书面反映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 2、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公示期间反映出可能影响表彰的问题,市南水北调办(移民办)将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进行研究处理。 联系电话:67787877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