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兑现金额
兑现依据
文件名称(条款)
1
举办“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三门农博园五一海市音乐节、海市非遗烟花节)
24.8676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四条 对经县旅游局同意备案的节庆活动,按举办规模、影响力大小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经过专项复核,符合“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奖励条件。(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
2
举办“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善见双尖山五一星空嘉年华音乐节、菊花艺术展)
20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四条 对经县旅游局同意备案的节庆活动,按举办规模、影响力大小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经过专项复核,符合“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奖励条件。(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3
举办“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潘家小镇情人谷五一文旅促消费活动、十一主题活动)
15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四条 对经县旅游局同意备案的节庆活动,按举办规模、影响力大小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经过专项复核,符合“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奖励条件。(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4
举办“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横渡稻田艺术节东屏红妆博物馆文化巡游活动)
5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四条 对经县旅游局同意备案的节庆活动,按举办规模、影响力大小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经过专项复核,符合“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奖励条件。(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5
举办“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蛇蟠岛五一文旅促消费活动)
5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四条 对经县旅游局同意备案的节庆活动,按举办规模、影响力大小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经过专项复核,符合“一乡一品一节”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奖励条件。(三门县蛇蟠乡人民政府)
6
“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奖励
10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八条:鼓励“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对新评为浙江省果蔬采摘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浙体经〔2023〕268号《关于认定2023年度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的通知》
(浙江蛇蟠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7
旅游基础设施补助
10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推进城乡绿道、骑行绿道、登山步道、慢行系统、驿站、游憩点等公共休闲设施建设,建设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旅游发展资金给予补助。优化旅游交通服务,完善交通、导引、厕所标识标牌等设施。对通过县风景旅游局组织评审、县政府批准的各类景区基础服务设施项目且投资10万元以上的给予投资额30%的补助,上限50万元。新建、改建的生态停车场(标识标线规范),砂砾地面的给予每平方米15元的补助。各类停车场补助上限30万元。
根据相关设施建设合同等材料核定。(台州琴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8
3A级景区复评
3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二条 3A景区每通过一次复评达标的,分别奖励3万元。
台旅景评〔2024〕1号《关于2023年度台州市国家3A级旅游景区复核情况的通报》
(三门县岩下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9
省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评定奖励
20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三条:新评定为银鼎级、金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
浙文旅星评〔2023〕14号《关于批准浙江文华大酒店等9家饭店为品质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的批复》
(台州市大孚康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门酒店分公司)
10
省星级旅行社复评奖励
3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三条:对新评定为3星(A)、4星(A)、5星(A)级旅行社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通过星级复评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台旅行质评〔2023〕5号《关于2023年度台州市星级品质旅行社复核情况的通报》
(三门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台州春日旅游有限公司)
11
省级旅游商品大赛获奖奖励
3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三条:鼓励旅游商品研发,对旅游商品获得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一等奖或推介会、博览会金奖的,奖励3万元。
根据相关获奖证书核定。
(三门祁门家秀工艺品有限公司)
12
县外宣传推介奖励
5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六条:对在县外媒体广告推介三门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县内外旅游企业,给予版面广告30%的补助,上限5万元。
根据相关业务合同等材料核定。
(浙江蛇蟠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3
地接奖励
74.8324
三县委发〔2017〕47号第十八、十九、二十条及三文广旅体〔2023〕11号《2023年三门县旅游企业地接奖励办法》
经过专项复核,符合地接奖励和疗休养地接奖励条件。(三门天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华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浙江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宁波与你同行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客车运输公司嵊州旅游集散中心、金华建生旅行社有限公司、温州征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宁波欢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华行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苏百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夕阳红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浙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蛇蟠岛旅行社有限公司)
14
行业技能大赛获奖奖励
1.3
对参加国家、省、市旅游管理部门举办的行业技能比赛获得名次的选手实施奖励:国家级的奖励2万元,省级的奖励1万元,市级的第一至第三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经过专项复核,符合行业技能比赛获得名次奖励条件。
(台州市大孚康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艺华):省级;三门县博物馆(梁莹):市级二等奖)
合计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