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2024-12-17 2:25:43 体育赛事 facai369

积石山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特制定《积石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受理预案》,受理准备工作一切就绪,现将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贷款受理对象为积石山县籍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审核通过续贷学生和首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农村原建档立卡户、特困户和城乡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有突发性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2024年在我县就读的高三毕业生中凡是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纳入预申请范围,无须再次进行贷款资格认定,做到“应贷尽贷”。跨区县就读的高三毕业生、中职升专科、专升本、研究生和在高校没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困难家庭学生没有纳入预申请的必须现场认定,书面承诺书后方可纳入贷款范围。 (二)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共同借款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果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四)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对于确有需要的,可以定额办理。 (五)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为5年。 (六)贷款利率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现场申贷材料以及档案留存材料 (一)首次贷款(含在校生首贷) 符合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均需进行预申请。 需要材料: 1. 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本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特别说明:如果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必须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须留存户口簿复印件;出示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的,可以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或者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代替,留存复印件;新生及在校生首次贷款必须由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现场签订合同,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任何一方不到场不予办理。 (二)续贷材料 今年继续“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续贷手续,鼓励续贷学生全部通过远程办理续贷手续,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者今年推出的手机APP直接办理。办理前,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对于坚决不维护本人信息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可以谢绝。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必须严谨,不能随意,内容与助学贷款无关的将无法审核通过。 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出示学生证原件,若用在校证明或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的,需留存原件; 特别说明:续贷有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不到场不予办理手续。 三、时间安排 2024年继续实行电子合同,现场办理需要拍照、扫描上传证件和材料原件,扫描达不到标准审查不合格,签订合同将会退回,无法完成贷款,请严格按照要求,听从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有序办理贷款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正常休息,不办理贷款业务。) (一)学制变更:学制变更(专升本、本升研):7月17日至8月15日。(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手写“学制变更”申请书) (二)续贷时间: 1.8月1日至8月10日内尽快完成续贷。 2.8月10日至15日集中办理没有完成续贷手续的贷款学生,此后将停止办理续贷现场办理业务。 (三)首贷时间(在校首贷):8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 (四)办理地址:积石山县移民中学致远楼212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做好个人卫生健康防护,严格按照工作人员指导,保持距离,有序办理贷款手续,若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和家长不要前往资助中心办理业务,待治疗痊愈后前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业务。 2.2024年继续实行电子合同,不再签订纸质版合同,所需材料要进行电子扫描,因此户口本、身份证、《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必须要原件,请注意带好原件。 3.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及填写贷款申请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因学生填写的信息错误,而导致贷款无法发放、发放错误或未能按时毕业等一切后果,学生自负。请于10月10日前务必将我中心给你的受理证明提交给高校完成回执录入,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在学生本人承担。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后,一定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资助中心将为贷款学生提供一切服务,专人指导,免费提供注册、打印! 4. 本(专)科期间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当年继续攻读本科、研究生学位的大学生,请于7月31日前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须在积石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就学信息变更、延期还款计划申请,所需材料如下: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本科段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注:就学信息变更后,学生在攻读研究生或本科期间可以继续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可以延期还款计划,也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直到研究生或本科毕业。若不办理变更手续,毕业后9月1开始产生利息。) 5.办理续贷远程受理的借款学生需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助学贷款APP上发起远程续贷,无须现场签订合同,改为通过线上实名认证后(2022年首贷的学生2024年续贷时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2023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平安银行的,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2023年首贷的学生结算机构为交通银行的,通过交通银行APP认证;其余学生通过支付宝认证),在线完成合同办理。 为方便你了解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及时了解贷款进度,毕业后能正常偿还息还本,加强和完善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特建立了积石山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QQ群和积石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政策都在QQ和微信里可以查询,请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及时加入此群和关注积石教育微信公众号。2024年办理助学贷款学生请加QQ(2群)200469022。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网络传言,以免上当受骗!有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咨询。 国家开发银行热线电话:95593 积石山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930-7723110 来源:积石教育 编辑:未怀希 责编:妥卫明 监制:李 华 马得明 总监制:韩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