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4-12-19 7:55:19 体育 facai369
——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0年9月1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昭人电〔2010〕2号)要求,现将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党委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宣传发动,结合实际拟定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产业建设,已基本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 (一)主体改革工作情况。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自2007年1月试点启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高位推动,强势推进,重心下移,打牢基础”的林改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省市统一指挥,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紧紧围绕“八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方案制定、纠纷调处、规范操作、管理创新、后勤保障、督查指导,全市上下广大干部积极创新、无私奉献、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主体改革,经历了试点启动、分批实施、集中攻坚、检查验收、整改完善5个阶段,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基本结束。 全市应纳入改革集体林地面积1328.03万亩,涉及143个乡镇、1183个村(居民委员会)、23253个村民小组、82.57万户、368.84万人。已完成确权面积1315.45万亩(公益林848.54万亩,商品林466.91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05%,其中自留山668.76万亩、责任山251.71万亩、其他方式承包7.36万亩、其他方式流转4.9万亩、集体统一经营19.72万亩、均山109.7万亩、均股221.24万亩、均利32.06万亩;确权宗地185.73万宗,平均宗地面积7.08亩;确权农户78.19万户,占涉及林改农户数的94.70%;集体林均山到户率91.01%,公益林均山到户率93.3%,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6.85%;发放林权证76.74万本,发证面积1271.01万亩,发证宗地178.82万宗,林权证宗地发证率96.28%,林权证面积发证率96.62%,发放股权证22.73万本,涉及农户26.6万户,发放均利证1.02万本、涉及农户1.02万户;签定公益林管护到户责任书面积166.24万亩、涉及农户17.73万户。全市投入林改工作经费9403.99万元,受理林权林界纠纷调解申请3729件、涉及面积19.27万亩,结案调处3709件、涉及面积18.95万亩,起数调处率99.46%、面积调处率98.31%;收集、整理、归档林改档案47743卷、864864件;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上级规定要求。 (二)林产业发展基本情况。市政府在扎实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林产业发展工作,确立了“制定好一个规划(林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两个目标(“十一五”实现人均1亩以上经济林果、“十二五”实现人均1.3亩以上经济林果,农民从林收入实现15%以上增幅)、打牢三个基础(种苗、科技服务体系、区域布局规模化发展基础)、突出四个重点(核桃、竹子、花椒、天麻)”的林产业发展思路,通过强化领导,加大投入,促进了林产业快速发展。林改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投入1.8亿元新营造林产业面积179万亩,其中核桃99万亩、花椒8万亩、竹子52万亩、其他20万亩,林产值由2006年7.47亿元增加到2009年13.1亿元,年均增加26.3%,农民人均从林收入由2006年的132元增加到2009年的230元。 (三)配套改革工作基本情况。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省委、市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同步推进主体改革扫尾工作和配套改革。按照着力构建“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五大林业制度,着力完善“林业产权流转服务体系、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林业融资服务体系、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林产业市场体系”的要求,着力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建了相应机构。二是启动了3项试点。在水富启动了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试点,在威信启动了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在大关启动了低产林改造试点。三是全面启动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兑现工作。四是初步拟定相关配套改革政策文件。 二、主要做法 2007年启动林改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农村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有机结合起来,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挂帅,高位推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全力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林改作为维护党的威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惠泽林农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形成了“要钱给钱、要人给人、特事特办、专题研究部署”,高位强势推进的态势,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村组积极配合、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扎实工作、农民积极参与”的林改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林改一线调研、督查、指导,专门听取林改工作情况汇报,每月的林改进度报表、林改简报都要亲自过目,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会研究解决林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时,都把林改和林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自林改启动以来,全市共成立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任组长的林改工作领导机构24590个,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近10次专题会议研究林改工作,并召开10余次大规模的林改工作会议,对不同时段的工作及时研究、及时部署。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林改工作的全过程,层层成立宣传领导组,拟定《林改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简报、公开信、文艺演出、电影、集中采访、深度报道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林改启动以来,市级3家媒体分别开辟专栏,共刊播林改信息3972篇(条、幅、次),播出林改宣传标语17条18899次;省级以上媒体刊播林改新闻102篇;新华网、人民网、云南网等32家网络媒体登载和链接了116000条昭通林业新闻;另外,印发各种宣传材料121.43万份(册),电视宣传1076次,广播宣传5498次,制作简报、板报12048期,书写标语3.41万条,召开各类会议61635场次,宣传车巡回宣传386车次,文艺汇演27场次,上公开课41次,通过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广泛宣传发动,达到了报纸有消息、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和网络有内容的立体宣传效果,为林改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尤其是调动了广大林农参加林改的积极性,确保了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为使林改的方向不动摇,严格依法办事不违规,执行政策不走样,按规定程序、规定的动作,规范地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各级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林改试点启动前,林业部门抽调技术业务骨干,集中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林改的政策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并在绥江县板栗乡开展了市级试点;市委、市政府组织各县区领导及林业部门的同志到普洱、大理等地学习考察,并对全市的林权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产业发展的意见》《昭通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地勘查技术规程》《昭通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阶段检查验收办法》《昭通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主体改革期间,市林改办将林改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程序、工作流程、技术规程、林产业政策、林改典型经验、督查分析材料等汇编成册,发放到县区作为林改队员的工具书;先后组织召开大型业务培训会18次,派出业务骨干深入一线开展现场培训36次,培训人数达2万多人;在全市林改大会上,还开展了5次林改政策、法律法规及林改技术知识等方面的测试。另外,市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林改办主任、市林改办及其督查组人员共参加村民小组动员会上百次,参与拟定村民小组方案276个。 (四)重心下移,夯实基础。2007年8月,市委、市政府在水富召开了全市林改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水富县“围绕一个核心(村组方案制订及实施)、抓好五个到位(组织、责任、经费、指导、宣传到位)、强化四个步骤(村组方案起草、讨论及通过、纠纷调处、外业勘界、均山到户、林权公示、发证到户)”的经验,确定了“高位推动、强势推进、重心下移、打牢基础”的工作思路,要求各县区把林改重心下移到村组,发给群众一本经得起历史检验、让群众放心的“铁证”。一是增加村组考核比重。市级《检查验收办法》中加大对村、组两级的量化考核分值比重,仅村民小组一级的分值就占到55分,并确定13项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二是把握关键环节。突出摸底调查、方案制定、纠纷调处、宗地勘测、三榜公示、打证发证、档案创建等关键环节,明确专人进行审核把关,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工序,确保改革成果形式与内容相统一、法律法规与技术规程相衔接、过程与结果相映证、历史与现实相协调,环环紧扣、稳扎稳打,为颁发一本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建立完善林改责任制。市级检查验收人员实行检查结果签字负责制,实行质量跟踪;各县区建立完善一系列奖优罚劣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如威信县实行宗地数量与林地面积综合考核责任制,昭阳区实行双项承包责任制,差旅费补助与完成的面积、质量挂钩,实行宗地质量终身负责制,绥江县实行问责制。四是加大林权纠纷的调处力度。按照“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的要求,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的作用,把大量的林权纠纷消化在基层,全市90%以上的林权纠纷均由农户之间协商解决或“三老会”组织协商解决。 (五)强化督查,确保质量。始终坚持强化督查促林改,确保林改质量和进度的统一。全省普洱现场会后,市委、市政府及时调整领导组,并成立了11个督查组,各督查组组长分别由挂钩部门的领导担任,分别联系11个县区,对联系县区林改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同时,市林改办内部也成立了10个督查指导组,组长由处级领导担任,并配备相关的业务人员,挂钩到各县区切实抓好林改的日常性督促、指导和阶段性的检查指导工作。市级先后组织了8次大规模的阶段性工作督查,参与人数400余人次,对11个县区的主体改革逐一开展市级检查验收和复查工作;共抽查了49个乡镇、193个村、772个组,3860宗地、71046亩、档案648盒 ,发放问卷调查表7720份。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有力地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部门配合,齐心协力。林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髙,在具体工作中以领导组为核心,林改办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成立林改宣传领导组和林改纠纷调解领导组,分别由宣传、司法部门的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督查工作,并及时向林改领导组反馈挂钩情况。市、县档案部门负责对全市林改档案进行指导,大部分县区档案局都派人常驻林改办,指导林改档案的建立。市档案局长期固定1名干部深入各县区进行指导,全程参加市级林改检查验收。在主体改革期间,各成员单位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全力支持林改工作,除搞好日常性的督查、工作指导外,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定期督查工作。全市各级部门筹措林改工作经费232.77万元,县区林改领导组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进驻挂钩乡镇,参加林改工作,对挂钩乡镇给予多方面的帮助。全市上下、部门之间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林改、搞好林改促产业的良好局面,为林改工作和林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七)科学规划,培植产业。林改启动之初,我们就对产权明晰工作与林产业发展同步作了研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编制了《昭通市林业“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确保有林地覆盖率达到32%,森林覆盖率达到35%,林木绿化率达到55%,森林蓄积量达到4650万立方米,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210万亩,用材林基地30万亩,使特色经济林基地总规模达到723万亩,用材林基地达到240万亩,实现农民人均拥有1.6亩以上经济林及0.5亩用材林;林业产值年均增长15%,林业总产值达到28亿元左右。近5年来,各级各部门始终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区域化布局、规范化种植、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理念来谋划林产业发展,在积极争取上级林产业项目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加大林产业基础投入力度。市财政今年投入1000万元;各县区根据财政状况投入资金发展林业产业,如彝良县财政连续3年每年投入林产业的资金都在1000万元以上,今年达到1310万元,镇雄县今年投入1500万元发展以核桃为主的林产业。在引进社会资本、优化投资环境发展林产业方面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如水富县成功引进重庆星星套装门厂投资1.5亿元,计划建设年产80万套室内装饰门的生产线;引进成都嘉平木业公司投资5000万元,建设1个年加工竹笋0.2万吨、加工木材15万立方米、生产中密度纤维板10万立方米的加工厂。巧家县引进云南安吉乐瑞投资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7亿元进行膏桐生产基地建设和再生能源开发。通过林改,农民立足林地资源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业专业合作社逐步兴起,社会投资办林业的氛围逐步形成。林改与林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呈现出“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的良好态势。 (八)正视不足,认真整改。2009年8月省级检查以后,按照省林改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各县区开展了为期半年多的主体改革“回头看”和全面整改完善工作。一是对达不到要求的,重新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补课和返工,确保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二是对程序不规范、群众对林改目的意义不清楚、方案存在逻辑错误、表决达不到2个2/3的,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主体改革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下隐患。三是对前期尚未调处的林权纠纷和改革后新产生的纠纷,按照“三个不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调处力度,截至目前已成功调处34起,剩余2起在进一步查证核实之中。四是在对各农户林权登记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加快《林权证》的打印发放速度,县、乡林改办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林权服务电话,对群众反映的确权发证过程中存在的错漏问题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和更正,确保所发的林权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五是严格按照“三级四类”的要求,对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记录等各种原始材料和载体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审核把关,逐一收集建档。 (九)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配套改革。一是组建了相应机构。按照2009年10月30日市委第36次常委会议精神,市林业局成立了林产业办、法制科、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等机构。二是启动了3项试点。水富县配套改革市级试点方面,2009年成立了水富县林权交易中心、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属县林业局管理的财政全额预算股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各2名,正在着手招聘“三中心”人员。制定了《水富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意见》《水富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办法》《水富县森林资源收储管理办法》《水富县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办法》《水富县集体林地、林木流转招标拍卖办法》及其相关附件,确立了“以竹产业为主,干果产业、木材加工业、森林旅游业等为辅”的发展思路,编制了《水富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水富县竹产业发展规划》《水富县干果(核桃、板栗)发展规划》。威信县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方面,于2009年8月启动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年底完成《威信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并经省林业厅批复实施,制定一系列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的措施、办法、规章制度,建立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目标责任制和林权交易一站式服务窗口。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宣传力度,采伐限额、指标分配实行三级公示,推行三方监督等措施,前期试点进展顺利,进一步规范采伐指标分配,减少了矛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尊重民意,激发了群众热情;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绿色银行”实现变现,林农收入增加,林农普遍满意。大关县低产林改造试点方面,成立了中低产林改造领导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根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和省林业厅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结合2008年“二调”成果资料,完成了《大关县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对全县的52.53万亩中低产林进行改造。2009年已完成中低产林改造任务1.53万亩,今年计划完成2万亩,目前已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编制、种苗准备等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在寿山、天星两个乡镇的4个村实施0.9万亩筇竹低产林改造、1.1万亩树种更替任务。通过规划和试点,积极探索不同林地类型所应采取的林地经营措施。三是启动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全市区划界定并编制实施方案的公益林面积960.74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3.7%。2009年上级下达我市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228.23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733.76万元(含省级统筹20万元,市级统筹27.6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494.47万元。2008年底召开的启动会上,市财政局、林业局与各县区签订了《昭通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责任状》和《昭通市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把建立和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纳入了林业建设发展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目前,补偿兑现工作基本结束,完成国家级公益林补偿159.3万亩,占应补偿面积的100%,完成省级公益林补偿285.51万亩,占应补偿面积的95.5%,通过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挪用、占用补偿资金的情况。四是初步拟定了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办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配套改革政策文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林业局结合实际拟定了《昭通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意见》《昭通市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昭通市林权抵押贷款登记管理办法》《昭通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附件。 三、主要成效 4年的改革,总体上看,组织有力,措施扎实,步伐稳妥;顺应了民意,赢得了民心,增加了民利,惠及了民生,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明晰了所有权。通过林改,进一步划清了集体林地的面积、四至、权属关系,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为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抓好配套改革,为实现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农民增加收入迈出了重要步伐。 (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林地、林木产权档案信息资料。主体改革所留下的痕迹资料,全部按“三级四类”的要求进行创建,是历次农村改革中最为完整、真实、有效的一批档案资料,为今后林权纠纷调处、林地林木资源社会化管理、林产业发展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激发了林农积极性,营造了林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由于“四权”的落实,“管好自己的山、守好自家的林、种好自己的树”已成为广大林农的自觉行动,涌现了自主育苗、购苗造林、自主抚育管理和合作经营的良好势头,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发展林产业的积极性。林改以来,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79万亩,仅核桃种植面积就新增99万亩,特色经济林已累计发展到459.5万亩,林产业产值逐年提高,初步实现了林业由生态建设为主向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转变。 (四)提升了林业科技综合运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整个林改工作,从一开始就十分注重先进技术的应用,采用了云南生态规划研究院研发的“林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促进了传统的识图、勾图技术和现代“3S”技术的有机结合,林业科学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林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的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民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制度的健全,林地承包合同、村规民约的完善,进一步提升了林业工作的管理水平。 (五)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把对林改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林农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与监督权得到履行;把林权纠纷的规范调处与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调处了大量林权纠纷和矛盾,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一些过去的“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有力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六)锻炼了干部队伍,铸就了“心系林改、领会政策,认真实践、精益求精,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林改精神。通过林改,使大批行政干部和技术人员对“三农”工作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在林改工作中,广大林改工作队员艰苦奋斗,夜以继日地工作,把占昭通38.54%国土面积的1324.78万亩集体林地划分为180万余宗地,用实际行动铸就了“心系林改、领会政策,认真实践、精益求精,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林改精神,为林改工作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主体改革善后工作任务繁重。部分有疏漏的宗地还需进一步修正完善,少数地方对林改政策理解不到位,由于多种原因还有少部分林权证未发放到林农手中;林权纠纷调处率尚未达到100%,林改档案还未全部移交县级档案馆保管。 (二)一些地方对林改表现出松劲现象。省、市检查验收以后,一些部门和干部、特别是部分乡镇干部,认为林改结束了,对林改工作不再过问和研究,有的地方工作人员骤减,停止了已纳入计划的林改工作经费的划拨;主体改革工作资金尚有缺口,对下步的配套改革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力,产业发展投入不足等。 (三)各级配套改革机构不健全。虽然在去年10月30日市委召开的第36次常委会议上明确了“各县区要结合自身编制实际,在上报机构改革方案中统筹考虑设立县区林业改革发展办、林权交易服务中心、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办和林业产业办(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办和林业产业办合并设立)”,但没有具体的文件要求,一些县级林业部门所报的“机构设置方案”一直没有结果,一些县虽然意向性同意成立机构,但编制未落实;截至目前,11个县区都还没有真正成立相应机构,机构组建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林权流转、变更登记、抵押贷款等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配套改革工作制约因素较多。一是国家和省尚未正式出台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配套改革政策。二是技术力量还显得严重不足。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要求必须由具有评估资质的人员进行,而现有工程技术人员、特别是县、乡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不具备评估资质。三是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如林地林木流转中,仅只是本组内户与户之间的流转,林地资源并不能产生大的增值;虽然希望有实力的外来民间资本投入林业开发,但由于林业受周期长、区域立地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外来投资者毕竟有限;再如林权抵押贷款中,金融部门更多考虑的是贷款利润和风险规避,而广大林农需要的是起步资金,一些银行企业的利率可以在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50%,也就是说林权抵押贷款利率没有一个衡定的标准,若实行政策性贴息扶持,将进一步增加财政负担。 五、下步工作打算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完成,只是产权明晰确定,如何真正搞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让山绿起来、资源活起来、产业建起来、村民富起来,念好“山”字经、做好“林”文章是配套改革必须着力研究好、解决好的主要任务。按照省委建设“森林云南”和市委、市政府对林业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林改和林产业发展工作实际,将着力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势推进不动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目标是促进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林农得增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任务还很繁重。为此,一定要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做到工作力度不减,工作要求不降,明确配套改革目标,加快林产业发展,把林改继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势推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主体改革扫尾工作。全市主体改革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少数地方不同程度存在困难和问题,如少数地方发放林权证滞后,纠纷调处不彻底,宗地内外业质量有差距,政策理解执行尚需完善等,应引起高度重视,迅速加以纠正和完善。市政府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明确任务,限时完成(9月底之前),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林权证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建立健全机制,扎实抓好配套改革工作。此项工作涉及政策、机构、经费等各方面,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森林云南”和市委、市政府对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建设现代林业的发展思路,以及配套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林业“五项制度”、“六大体系”的要求。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组织实施好中低产林改造项目,林木采伐试点项目,公益林补偿兑现项目的实施管理,总结经验,加快推进步伐。同时,认真研究制定《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森林资源评估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完善投融资平台、科技服务体系,加快建立适应昭通林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制度,为林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服务支持。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近年来林产业基地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发展态势很好,但是基地建设发展不平衡,少数县区认识不到位,林木基地建设长效管理仍然粗放,管理模式单一,龙头企业发展滞后,制约效益最大化发挥,投资不足影响了建设步伐和管护水平的提高,按照产业化的要求还任重道远。为此,全市上下将认真按照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考核机制,增加政府投入,努力搭建金融投资平台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实用技术培训,早日把林产业真正建成农村增收致富发展潜力最大的新产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产业发展工作任务还十分繁重和艰巨,感谢市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林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克服困难,强化措施,加快发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扎实做好林改和林产业发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