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做好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的通告》,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报考只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报考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专业测试。入围考生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分数由高至低依次确定;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符合参加专业测试条件者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4年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入围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途径
1.时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2.现场审核,审核地点:泉州市安吉路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门诊楼4楼402人力资源管理科。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扫描件请按照顺序整理:
1.《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打印签名)。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持境内学历报考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的查询认证结果。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学位网的查询认证结果。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5.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入围报考人员务必按通告要求准备好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专业测试)资格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报考人员将予以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专业测试却在专业测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3.医院将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专业测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报考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第一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277073。
附件1:2024年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入围名单.xls
附件2: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