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经理齐淑芳
央广网鹤壁5月9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听众拨打央广新闻热线反映,称自己在中国银行河南鹤壁分行办理了理财业务,却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导致他们的财产遭受损失。而银行方面则称,这些钱没有入到中国银行的账里,不能进行赔付。他们想不通,为什么在银行通过工作人员办理的业务,却不被中国银行承认呢?
2014年1月,鹤壁市民杜先生来到中国银行鹤壁分行长风路支行办理理财业务,经过银行理财经理齐淑芳的介绍,杜先生投入48万元购买了一款“内部理财产品”,一个月之后,便得到了2000多元的收益。
杜先生说,他在第二次办理业务时,这位叫齐淑芳的理财经理又向他介绍,还有新的内部产品可以购买,于是杜先生又借钱凑够60万,在齐淑芳的指导下,完成了购买“产品”的操作,没过多久,正在等待收益的杜先生被告知,齐淑芳案发被捕,他的钱也没有用来购买理财。
杜先生回忆购买过程,“从柜台存进去,然后又从银行内部办理财产品的柜台上进行交易。当时是经理和另一位员工(操作)。我相信中国银行啊,我在银行的柜台上办的业务。”
杜先生说,本着对中国银行和中国银行员工的信任,他才选择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在购买过程中由于对流程不熟悉,是由理财经理齐淑芳帮助他进行的操作。他找到银行,却被告知,这是齐淑芳的个人行为。
杜先生提出质疑,“我正常在银行里办业务啊,我相信中国银行啊,我在银行的柜台上办的业务。怎么能成为他们的个人行为呢?”
除了长风路支行的理财经理齐淑芳,支行行长刘伟也被当地多家企业指责违规使用了他们存在银行的资金。一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李经理说,自己因为业务往来,与作为支行行长的刘伟非常熟悉,2013年底,他想将企业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却被刘伟擅自使用。“12月份我们要办贴现,他说年底资金比较紧张,12月办不了了,到1月给你办,就把票放到这,一月份给你办。结果到了一月份,他把票给别人了,给用了。那是到银行放给他的啊!现在银行说,这是他的个人行为。”
李经理说,是由于多年的交往,出于信任才将承兑汇票交给了刘伟,而且是在银行内,刘伟的办公室里交给他的,刘伟以个人名义开具了收条,没想到他竟然会将汇票私自使用。
经过企业举报,刘伟、齐淑芳二人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两人的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杜先生的流水
对于受害者的诉求,中国银行鹤壁分行行长叶清说,银行大账里没有他们的钱,而每一笔钱,都是由受害人亲自授权的。“你看,他的钱,余额上没有啊,转出去了啊。你的钱你自己掌握,转出去必须要有本人授权的,你说任何一个人随便就能把客户的钱转走了?如果这样这个世界就太可怕了。”
对此,杜先生并不认同,他认为,自己在中国银行的办公场所内与中国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的操作,出于对银行和工作人员的信任,才选择了所谓“内部产品”,自己对银行系统并不熟悉,这个责任,应该由银行来担负。
杜先生表示,“行长说我的钱没有入银行大帐,难道我存的每一笔钱,都要去查一查进了大帐了吗?我也不懂啊,而且它是在后面操作的啊!我能进得去吗?”
另一位受骗的企业负责人郭经理说,虽然没有看到银行公章,但当时是因为相信了刘伟作为支行长的身份,才同意将钱交给了他。“他(刘伟)就一再跟我们承诺,中国银行是国有企业,是正规银行,我是银行任命的支行长,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我们不会骗你的,理财,是行里下达的正规业务,总行要给我们考核,进行检查,在这种情况下,我同意的做理财产品。”
中国银行鹤壁分行行长叶清说,因为资金已经被刘伟转走,公安机关正在追查中,他自己也无权对他们进行赔偿,建议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银行,“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去反映情况,一起诉一个准,东西我都退给你,否则我不能私自给你,否则算是我挪用啊。”
截止记者发稿前,杜先生等几位受害者正准备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事件进展,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