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汴教体文〔2019〕118号 签发人:娄和彦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继续执行开封高中 开封高中实验学校河大附中和河大附中实验学校原定收费标准的请示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8年,为支持开封高中、开封高中实验学校、河大附中、河大附中实验学校做强做大并实施国际化教育合作,解决其办学和发展过程中实际问题,经开封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改委以《对开封市河大附中实验学校关于中韩高中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汴发改费管〔2018〕160号)、《对开封高中关于继续执行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汴发改费管〔2018〕170号)、《对开封市河大附中实验学校关于继续执行现行高中生学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汴发改费管〔2018〕171号)和《对开封市河大附中实验学校关于继续执行现行初中生学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汴发改费管〔2018〕218号),批准开封高中、开封高中实验学校、河大附中、河大附中实验学校的几项收费内容和标准。具体如下:
开封高中国际班:1.中加合作班每生每期2.4万元;2.中西合作班每生每期1.5万元;
开封高中实验学校:1.学费每生每期4,000元;2.住宿费按每生每期500元标准收取。
河大附中实验学校:中韩高中教育项目每生每期不超过1.5万元;
河大附中实验学校:高中生学费每生每期4,000元,初中生学费每生每期6,000元。
以上收费标准执行至2019年秋季招生前,现该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时间已到期。同时,河大附中在2014年5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加拿大温斯顿·丘吉尔高级中学合作办学,当年向省发改委请示收费标准(5万/学年)的审批,因属驻汴省直单位,相关收费审批应归属地管理,迄今尚未报市发改委完善审批手续。
为此,我局根据学校办学发展具体情况和申请, 特向市政府请示,恳请批准开封高中、开封高中实验学校、河大附中和河大附中实验学校继续执行上述已批复过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至2020年春季学期,恳请批准河大附中与加拿大温斯顿·丘吉尔高级中学合作办学项目收费试行标准(每生5万/学年)至2020年春季学期,以先行保障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和开学的按时进行。同时,由价格部门启动成本监审程序,在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前核定批准新的收费标准和执行时间。
当否,请批复。
附件:1. 对开封市河大附中实验学校关于中韩高中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汴发改费管〔2018〕160号)
2. 《对开封高中关于继续执行收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汴发改费管〔2018〕170号)
3. 《对开封市河大附中实验学校关于继续执行现行高中生学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汴发改费管〔2018〕171号)
4. 《对开封市河大附中实验学校关于继续执行现行初中生学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汴发改费管〔2018〕218号)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 9月23日
(联系人:禹永利 联系电话:037123886577)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