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2020年8月14日至11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整改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要求党组和领导班子集体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细化四个方面16项整改任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逐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中心党组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整进度,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理,目前已办结54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存在违规违纪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警示提醒约谈8人,工作提示约谈15人次;共收回资金575062元,其中挽回经济损失490621元,清退相关费用84441元;健全规章制度32件。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体育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主要领导对群体科主要负责人、体育产业科科长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二是按照市政府《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市工作实施方案》,加快落实补短板工作进度。于1月14日召开了全市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推进镇级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作,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质增量,2021年计划新增体育场地面积20万平方米。三是通过加快体旅结合,指导石塘镇推进省级运动休闲小镇建设。建成骑行绿道、露营基地、游艇俱乐部、海上游泳等运动休闲项目,“绿道徒步”项目成功申报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优秀项目,温岭黄金海岸休闲之旅被省级和长三角地区认定为2021-2024运动休闲精品线路。同时在石塘组织举办第七届“温岭杯”全国象棋国手赛、温岭黄金海岸跑山赛,中央电视台等各级媒体争相报道。四是进一步细化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体育现代化工作方案、责任人、时间表和线路图,向上做好项目对接和沟通,向下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目前,省体育现代化市创建顺利通过省技术评估。
2.关于“落实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群体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二是充分吸取“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调研不深入、项目对接不到位、后期落实不扎实的经验教训,认真制定“上接天线、下接地气、适度超前”的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围绕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做好便民惠民文章,系统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优化城市社区10分钟、乡镇15分钟健身圈建设,到“十四五”末,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目前,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经过多次修改,即将对外公布。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党组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会议议事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和界限。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在党组会决策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16字方针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同时,按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到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每两个月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其中集体研讨交流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对原分管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开展了工作提示约谈。二是党组对存在法纪意识不强和凭老习惯老思想办事的工作作风作了深刻的反思,结合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开展了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同志也开展了谈话。三是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党组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查摆落实不到位的具体表现,剖析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调领导班子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四是党组利用周一晚间机关学习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树立机关干部“规矩做人、规范做事”的工作理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2)针对“对少体校和网点学校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训竞科负责人、少体校校长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对认定的违规取酬全部予以收回。二是党组主要领导主持研究出台规范化制度,参照台州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州市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研究出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财务支出。三是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全市教练员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教练员岗位责任制,加强教练员目标管理。健全和完善教练员奖励制度和办法,提高教练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四是于2021年1月19日-21日组织审计工作组对7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行了一次财务检查。截至目前,5个俱乐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3)针对“体育行业协会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群体科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对游泳协会理事会主要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体约谈。二是明确中心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再兼职担任体育协会理事以上职务,确需兼职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执行。对全市体育社团担任理事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三是由市体育总会研究起草《温岭市市级体育社团财务管理工作指引》,强化对体育行业协会的日常监管和行业自律。中心定期开展协会财务支出监督检查,杜绝公职人员在协会违规取酬等行为。强化体育协会公益属性,厘清体育协会与体育俱乐部之间的关系。四是进一步规范体育中心游泳池、篮球场等场馆管理,出台《体育中心场馆开放收费试行方案》,实行场馆使用审批制度,仅对体育协会举办公益性活动免费提供场地。
2.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要领导与群体科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二是进一步研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1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必须经班子会议研究通过。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强化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重要事项协同履责工作办法(试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事先报告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2)针对“医疗补助存在随意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中心党组2021年于2月24日专题研究职工困难补助标准,议定今后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困难职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标准,执行困难职工的医疗补助等。二是对给予医疗补助的当事人当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党组会议认为两位同志当时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尊重时任班子对其一事一议进行补助的意见。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存在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津补贴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专题召开会议,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相关制度规定,对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逐一进行剖析,要求涉及问题的相关协会、俱乐部一一作出说明,对公职人员在协会和俱乐部开支报销行为的合理性进行认定。二是针对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主要领导对认定为违规领取津补贴的涉事干部职工进行了廉政约谈,责令退还违规在协会和俱乐部领取的津补贴,合计收回金额25450元,并要求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三是重申加班、出差、培训报销范围等极易出现违规的政策界限,明确体育系统公职人员不得在协会、俱乐部领取加班费,在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在协会、俱乐部加班,需向所在单位提出加班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后,加班补贴由中心发放。
(2)针对“中心领导违规参与协会安排的聚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主要领导对涉事党组成员开展了廉政约谈,党组全体成员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党组会议商讨研究,明确中心领导参加协会活动的界限。
(3)针对“存在违规公款吃喝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主要领导对少体校公职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党组给予负责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立即退还全部餐费1510元,作深刻检讨,写出整改报告。同时在体育系统会议上对该事件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全体同志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令禁止公款吃喝现象。
(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风廉政分管领导对公务接待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二是加强机关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把好财务报销关。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推进财务内部公开,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票据审核,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4.关于“多报差旅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主要领导对少体校相关公职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立即收回多报的差旅费480元。二是研究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和法纪法规学习,定期开展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其财务行为。
5.关于“公职人员违规在协会和俱乐部开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要求涉及问题的相关协会、俱乐部一一作出说明,党组召开会议对公职人员在协会和俱乐部开支报销行为的合理性进行认定。二是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要求退还不符合规定或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共计收回6174元。三是要求市体育总会参照台州市出台《温岭市市级体育社团财务管理工作指引》,对确因工作需要,经协会、俱乐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指派出差的,凭会议记录和出差审批单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报销差旅费。杜绝公职人员因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在协会、俱乐部报销。四是明确今后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协会、俱乐部相关产生的差旅费,确因体育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后,可在中心报销。
6.关于“票据造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中心已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要求配合教育局做好市授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相关问题线索的查处。
7.关于“租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体育中心游泳池租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关于“招标不规范”。将在进行新一轮游泳池对外招标经营中,严格执行《招标法》和相关规定,认真开好标前会议,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②关于“国有资产应上交未上交”。一是要求体育总会2017年经营体育中心游泳池的收益余额36.72万元上缴财政。体育总会已于2021年10月25日将36.72万元资金上缴财政账户。二是主要负责人对市游泳协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协会人员认识到位,积极整改。2017年经营游泳池小卖部收益64254元已上缴财政账户。③关于“执行合同不力”。将加强对游泳池承租方履行合同的经常性巡查,一旦发现存在乱收费行为的,一律停止供电供水,并上报物价部门处理。
(2)针对“其他场地租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①关于“存在少收租金现象”。一是分管领导对市全民健身中心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二是于2020年10月收回勤学堂、乒乓球俱乐部租金59167元。三是研究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国有资产租金管理,杜绝合同履行的“空窗期”。②关于“体育馆楼梯下场地出租、占用问题”。一是对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33号)、《温岭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温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国资〔2017〕37号)等文件进行了自查,认为相关出租行为符合规定,其中家搏俱乐部使用场地均为原招租场地面积。二是对已签订租赁协议的相关单位,市全民健身中心与租户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安全日常监管。三是将在今后的房屋出租协议中将增加安全管理条款,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8.关于“补助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程验收程序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主要领导对群众体育科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要求提高经办人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工程验收制度,明确相应责任人,规范办事流程。对2019年25个市级工程验收签字应补尽补。
(2)针对“个别工程未严格按标准验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主要领导对群众体育科具体经办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现已根据省建设标准,及时调整我市建设要求,并完善制定相应的文件补助政策,进一步规范资金补助行为。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要领导对财务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财务分管领导对综合科工作人员和训竞科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提示约谈。二是研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和日常财务政策学习,提高财务人员审核水平,严格把关,同时杜绝现金支付、经费无依据使用等不规范行为。三是收回《体坛报》征订返回款15135元,对今后的《体坛报》征订返回款项,已与省《体坛报》社取得联系,改为返还相应金额份数的报纸,并抵减次年相应订报任务。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不正常”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就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下阶段整改作出承诺。二是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对基层支部工作提出要求,对机关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干部,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对党的建设、年度安排、活动记录等方面做出规定。三是领导班子重申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于2020年12月30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要讲1次党课;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并做到不坐领导座席、不主持会议、不作总结讲话。
2.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12月31日,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调整中层干部,解决超职数问题。现已消化整改超配中层职数3名。调整后不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情况。
3.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将党建工作列入中心党组议事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实行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要求管业务必须管党建。二是中心党组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责任书,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促进党建责任落到实处。三是研究制订《基层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办法》和《支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赋分办法(试行)》,督促各支部落实党建规范化清单,促进基层党建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日、认领微心愿、到社区服务等活动。四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于2021年1月8日对机关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配备专职党务干部,促进新一届机关支部委员会年轻化、知识化。党总支将于4月份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促进党总支工作正常化,使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五是加大发展党员培养力度,近期吸收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
四、在“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分管领导对综合科负责人和全民健身中心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二是收回在职在编人员信息报道奖励8925元。三是研究制订了《体育中心场馆开放收费试行方案》,将体育场地收费标准上墙公示,收费实行支付宝扫码形式直接汇入财政专户,同时也做到手工台账记录在册,杜绝现金交付,降低廉政风险。对单位(个人)开展体育培训使用场地,实行审批制度,在不影响对外公益开放的基础上进行,相应提高其收费标准,阶段性统一结算,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并一律造册登记备查,台账永久保存。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标准不变、措施力度不减,持续加压,持续深化任务落实,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要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整改过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围绕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还不完善的,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取得新成绩。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利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紧扣党中央体育强国建设要求,加快高质量创建省体育现代化市进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体育生活需要,扎实肯干,积极作为,全面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6206608;邮寄地址:温岭市体育场路8号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邮编318000;电子邮箱:wlstyj@163.com。
中共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