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档办发〔2020〕3号)、《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皖档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各地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底前形成的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精准扶贫档案归档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应收尽收。结合实际,对本地本单位精准扶贫文件材料进行认真收集,确保文件材料应收尽收、齐全完整、真实可靠。
(二)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归档。按照文件形成过程、项目实施程序、业务职责范围等确定县、乡、村文件类、项目类、资金类和特殊载体类档案归档范围。
(三)有序推进,规范管理。先试点后推进,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有序推进工作开展。乡、村统一分类方案规则,县直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分类方案规则。县、乡、村统一档案装具及各类表格样式。
(四)改进作风,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随意扩大归档范围,尽量做到不重复归档。不搞“一刀切”,不提脱离实际的过高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工作步骤
(一)前期调研阶段(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到县直部门、乡村实地调研,赴省市示范点观摩学习,初步明确县、乡、村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二)先行试点阶段(2021年1月23日至2月上旬)。选择一个乡镇、一个村进行试点,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归档范围,实施方案提请县扶贫领导组会议研定。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2月下旬至5月31日)。组织县乡村三级人员参加培训,进行动员部署。县、乡、村同步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工作。4月15日开始,县组织对乡镇扶贫档案进行验收,4月底前,乡镇扶贫档案县级验收结束。乡镇负责适时组织对村级扶贫档案进行初验,出具验收说明书,县级从5月初开始,对部分村级扶贫档案进行抽查验收,5月底前完成村级扶贫档案县抽查验收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对前期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补差补缺,提高精准扶贫档案整理质量。
(五)移交进馆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按省市有关要求,县乡两级整理好的档案,依法有序向县档案馆移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准扶贫档案是对精准扶贫工作客观、真实、全面的反映,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成果,是检验扶贫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保存和利用价值。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档案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确保精准扶贫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有效。
(二)压实责任。县和乡镇(开发区)分别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县扶贫局负责业务组织协调工作,县档案局、县档案馆负责业务监督和指导工作;“十大工程”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扶贫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精准扶贫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加强保障。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档案盒和档案用章的统一购置费用。各乡镇(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档案整理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档案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适时联合县扶贫局、县档案馆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同步完成精准扶贫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任务。
霍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
2021年3月4日
霍邱县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