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12-23 9:23:44 体育 facai369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下属二级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纳入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乐山市健康教育所、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中医医院、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山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乐山市中心血站、乐山市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乐山市口腔病防治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全市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计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贯彻执行国家、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 8.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卫生计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 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负责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计生外事工作。 15.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16.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和省级领导、重要外宾来乐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民族地区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协调小组、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市重大疾病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编制人数1608人,2019年年末在编在职人数1304人,年末实际在职职工人数3798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数26人,2019年年末离休人数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882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26.06万元;事业收入214959.01万元;其他收入1441.9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231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18.63万元;项目支出26002.2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度,本部门严格按《预算法》、乐山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编制文件,按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等要求进行预决算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中,认真按照市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突出项目的效益性。结余结转资金严格做到分清专项,专项结余,专款专用。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本部门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对市级卫生项目经费实施了绩效分配。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坚持以"健康乐山"建设为统领,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1.党建工作抓紧抓实。扎实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为期5天的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研讨,召开集中学习研讨会11次,主题教育推进会13次,分别接受市委第十一巡回指导组督导5次和省委第一巡回指导组随机抽查1次,形势政策教育17次。围绕"为民服务解难事"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5份高质量调研报告。深入开展问题检视,查找差距和问题78条,并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清单。在"8+8+4"专项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制定"艾滋病防治"、"医疗乱象"、"卫生健康行风建设"三个专项整治方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实际问题。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成立乐山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乐山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召开全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培训会,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领导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风建设,截止12月16日全市3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与新一轮的国家满意度管理平台测评,患者总体满意度平均分92.45分、员工满意度平均分78.99分。 2.医疗服务持续改善。新成立6个市级质量控制分中心,全市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数达到42个,开展质控督导检查30家医疗机构160余次。市人民医院、峨眉山市人民医院接受医院等级巡查式评审,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三乙精神专科医院评审。市人民医院普外科、护理学和市中区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成功创建省级重点专科。在乐山大佛景区、峨眉山景区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景区应急医疗救援保障能力得到增强。积极推进远程医疗,远程会诊2万余人次,远程教学13万人次。7月4日,川大华西医院在马边县人民医院开展国内首例5G+AI远程消化内镜诊断。持续夯实基层卫生服务,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6.7%、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9.05%、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7.71%。我委荣获市委市政府"第五届旅博会工作先进单位"、"第四届中国茶乡峨眉山国际茶文化博览交易会工作先进单位"。 3.疾病防控不断加强。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97.77%,全市无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暴发,无群体性疫情暴发,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克山病、血吸虫病防治以市为单位达到国家消除标准。爱国卫生工作取得新突破,乐山市(含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过省级初评,进入接受国家暗访阶段。新创建夹江、井研等2个国家卫生县城。全市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覆盖率分别达69.26%和50.13%。 4.妇幼健康保障有力。母婴安全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婚检率提高到86.8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1.75%。产前唐氏筛查补助项目纳入市财政保障范围,产筛产诊率不断提高。100%的县(市、区)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县实现全覆盖,已覆盖8.94万名农村妇女,妇女常见病检查率稳步提高。 5.计生服务管理加强。截止11月底,全市统计出生人口3014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8.87%,人口自然增长率2.05‰。依法推进生育秩序专项整治,马边、峨边"两县"综合运用加大宣传、干部包村包户责任制、专业技术人员"一对一"联系育龄群众等措施,群众生育观念不断转变,政策外多孩生育得到有效遏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扶助经费1.6亿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281.6万元全部兑现到位。加快推进母婴设施项目,建成0-3岁婴幼儿托育示范中心1所,引入民营资金建成托育机构2家;在车站、医院、商场等人口集中区增设母婴室、爱心专座、"妈咪宝贝屋"等22处。启动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由省计生协统一购买保险对住院的特扶对象给予100元/人/天住院护理补贴,全市参加住院护理保险9970人,获得住院护理补贴累计1131人次、理赔151.62万元。组织峨边县、马边县的7名唇腭裂儿童参加"微笑行动",免费实施唇腭裂修复手术。 6.健康服务促进发展。医养结合创新发展,全市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达到30个,设医养结合床位1653张,有在院老年人1869人。犍为县中医医院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典型经验代表乐山市参加中国WHO医养结合典型经验征集推广活动,并于2019年9月接受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督导获得好评。10月21日举行"健康中国行动"乐山市启动仪式。全市打造健康步道5条、健康主题广场3个、健康科普知识一条街3条、健康小屋20个,积极推广健康知识、健康技能,引导市民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素养监测顺利实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5.3%。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达标率26.1%,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达标率10.7%,基本技能掌握率为24.2%。峨边县省级健康促进县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全面落实老年五项优待服务,发放老年优待证2.56万本。 7.深化医改纵深推进。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川大华西医院与马边县人民医院建立嵌合型医联体。市中医医院与五通桥区中医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沐川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夹江县市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分级诊疗格局逐步形成,全年县级医疗机构较上年门诊增幅9.16%,住院诊疗量增幅8.6%,床位使用率97%,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3%。开展了乐山市首届"优秀家庭医生团队"评选活动,评选优秀家庭医生团队15个,打造"家庭医生示范工作室"12个。数字化医院建设加快,全市三级医疗机构数字化医院创建率10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数字化医院创建率77%。 8.健康扶贫扎实开展。积极推进卫生援彝,从全市66家医疗卫生机构择优选派329名卫生技术人员到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美姑县等135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支援"传帮带",开展学术讲座及业务培训525次、6038人次,诊冶患者20114人次;帮助受援基层医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126项,为当地打造了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每个建制乡镇均有达标卫生院,1482个计划退出贫困村均配备达标村卫生室和至少一名合格村医。开展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免费健康体检贫困人口10.9余万人,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1.28万人、慢病签约2.21万人、重病兜底保障0.59万人。联合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制定《关于优化贫困人口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流程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流程,让群众少跑路。 9.中医工作成效显著。紧紧围绕"三名战略",中医药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建名院,市、县中医医院围绕"中医特色、中医疗效、狠抓质量、确保安全、完善服务、科学管理"六大主题,强化内涵建设,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建成"三甲"中医医院1所,"二甲"中医医院2所,新创建"三甲"中医医院1所,"三乙"中医医院3所,2018年底已通过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现已公示完毕,待发文确定。二是育名医,持续实施"名医带名徒""集体带集体"的师承工作,中医名医团队不断壮大,目前全市有国家指导老师4人、"四川十大名中医"1人、省名中医22人、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3人、市名中医37人,名医带的名徒40余人,有180人参加"西学中"培训班。三是创名科,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积极打造中医重点专科,已有国家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重点专科8个、市重点学科1个、市重点专科30个。四是固体系,中医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犍为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建单位成功通过省级评审,全市基层中医服务量达45%以上。 10.依法治理扎实有力。制定《乐山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服务流程》,14项(80子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卫生健康委政务窗口,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集中受理、发证(送达),实行专家评审、委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把好入口关。修订完善《乐山市院前医疗急救站入网评审标准(试行)》,对18家入网院前急救站进行了复评,进一步规范了院前急救行为。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市共承担国家、省2019年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137条,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率93.47%,按时完结率100%。积极推进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督,实施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的职业健康权益。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依规乐山驳骨堂骨科医院实施行政处罚。积极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对2050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查处医疗卫生行业违法案件322起,共计罚没款39.6万元,给予2名医师暂停执业处分。 11.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全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疗卫生人才1000余人。全年共向省、市两级推荐"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四川杰出人才、万人计划"天府名医"等优秀人才100余人。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报导我市"乡村医士班""民族医士班"培养工作,健康扶贫工作经验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从2018年的20224人,增长到21276人,增长率5.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2人、注册护士达到3.1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占比达到28.2%。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乐山市新区医院项目开工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完工,年底前实施搬迁。市中心血站业务大楼项目、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项目顺利实施。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严格按财政预算进行工作安排,除部分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按进度进行了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论 经自评,2019年,本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的报送工作,按时完成了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科学、准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预算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明确、不完善,绩效管理信息支撑工作有待加强的情况建议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卫生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优质资源短缺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难以承担分级诊疗制度基层首诊的重任;医疗控费难度大。二是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待遇低,缺乏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普通居民健康卡工作推进缓慢,互联网+健康服务步伐亟待加快。三是重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新发传染病威胁不断加大。肿瘤、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疾病负担日益沉重。四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转变、巨大的流动人口等,给公共卫生服务带来新要求。 (三)改进建议 加大与政府领导的汇报力度,力争政府对卫生的投入有较大的增长;针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实际情况,依靠各卫生培训项目,着力加强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工作;加快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普通居民健康卡工作进度;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特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