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打着“旅游项目”的幌子,用投资、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投资,非法吸收资金。
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任何经营活动风险和收益总是成正比例关系,预期收益越高的投资,可能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一旦发现自己卷入非法集资陷阱,要果断维权,迅速报案,及时止损,不要存侥幸心理。
●案例
2014年4月,袁某春在湖南浏阳注册成立了浏阳市旺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女友衣某娟以夫妻的名义承包建设社港镇旺湖水上乐园项目。因缺乏建设资金,该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陆续拖欠工程款1000余万元。在此情况下,袁某春、衣某娟和合伙人王某金共同注册了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陆续设立浏阳、岳麓、益阳、天心、望城5家分公司。
从2019年4月开始,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雇佣杨某技等人,主持操盘浏阳旺湖水上乐园项目的集资事项,并承诺给予相应报酬。袁某春、衣某娟通过杨某技的营销团队,以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平台,对浏阳旺湖水上乐园项目作公开推介和宣传,进行民间高息集资,并承诺集资款将用于这一项目的建设。在宣讲过程中,营销团队隐瞒浏阳旺湖水上乐园项目已拖欠大量工程款未结付的事实,夸大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及水上乐园项目的盈利能力。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变相向445名不特定对象实际吸收资金147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春、衣某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杨某技、王某金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分析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文旅产业日渐火热,各类投资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趁机打着“文旅项目开发”“旅游地产投资”等旗号,精心编织诱人的高额回报承诺,实则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这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更对广大投资者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不少人将家底投了进去,最后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尤其是老年人,他们对金融知识了解有限,很容易落入骗子的圈套。
●提醒
如何辨别金融骗局,防范非法集资?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利率看项目承诺回报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2.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经过正规注册,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3.如不法分子以“公司”名义,邀约投资,可通过工商信息查阅其经营范围,了解其是否取得融资许可。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曝光,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6.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为非法集资,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王若馨 通讯员 黄刚)